为做好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确认并缴费等3个阶段。
(一)春季高考。
填报信息:2024年10月23日至29日(每天9:00—18:00)。报考“3+4”转段考生及“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也须在上述时间完成填报。
资格审核: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
确认缴费:2024年11月12日至16日(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用。2025年4月缴纳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夏季高考。
填报信息:2024年10月23日至29日(每天9:00—18:00)。
资格审核: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
确认缴费:2024年11月12日至16日(每天9:00—18:00),缴纳报名费、体育专业测试费和艺术类专业统考费,其他考试费在等级考试科目选报时一并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春季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应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其中应届生须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制一般为3年,学制少于3年者需符合其相应报名、招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规定。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符合转段条件的首次和第二次参加转段的毕业生。在春季高考报名中,“3+4”转段考生需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除具备春季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制一般为3年,学制少于3年者需符合其相应报名、招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规定。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包括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考生应按以下规定如实选择报名地点: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名地点应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名地点可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
(三)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报名地点应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
(四)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地点应选择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学地所在县(市、区)。
(五)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应持有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报名地点应选择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学地所在县(市、区)。
(六)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七)对生源地有要求的招生类型(如走读计划、部分公安类院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等),考生报名地点须选择生源地才能享受相关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地点。
(八)选择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复报名。重复报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流程。
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报名网站(https://wsbm.sdzk.cn)、查看提示信息、注册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及提交信息等步骤。
注册个人信息时,考生需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通过所输入个人手机号码获取手机短信密码后,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后上传本人照片,考生要严格按照采集操作流程和照片标准上传照片(具体内容见附件2)。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勾选“我承诺诚信报考”签订《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按照报名条件、地点等填报信息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修改与填报过程相同。
2.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报考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或两者兼报,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考生需填报的个人信息项目见附件3。
(2)正确选择报考科类(类别)和外语考试语种。
春季高考分为30个专业类别,分别为现代农艺、烹饪、畜牧养殖、建筑、机械制造、设备维修、机电技术、自动控制、电气技术、电子技术、化工与环境、服装、车辆维修、运输、数字媒体、网络技术、软件与应用技术、医学技术、药学、护理、财税、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公共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艺术设计等,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一个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详见附件4)。
只报考“3+4”转段考生选择“3+4转段”选项;“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考生选择“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选项,并依据所学专业选择春季高考30个专业类别中的1个。
夏季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类。考生应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我省艺术类专业类别共分为7类,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拟报考专业选择其中1类。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在器乐、声乐2个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1—2科报名参加考试,并准确选择专业技能项目名称(见附件3说明部分);表(导)演类考生可选择服装表演方向或从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2个方向中自主选择1—2个方向报名参加考试;舞蹈类考生从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等5个舞种方向中自主选择1个方向报名参加考试。同一类别内具有多项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在平行志愿填报阶段,可同时填报相应专业志愿。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为交叉融合专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所属专业类别,拟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请咨询有关高校。
(3)单考单招类别[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对应的类别完成网上报名。
(4)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生僻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
(5)考生应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如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内容包括确认身份、审核报考资格等。
1.确认身份。
通过公安信息比对确认考生本人身份。不通过的考生,需到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身份确认。
2.审核报考资格。
(1)各市、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对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或学历进行审核。
非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应按要求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一并上传本人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盖章页、家庭索引页和本人页)。
具有外省户籍且学籍在我省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本人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盖章页、家庭索引页和本人页)。
具有我省户籍且学籍在省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学籍所在省份学籍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证明,其中省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夏季高考的还需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相关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
(2)各市、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和民族信息;外国侨民、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持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市、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及报考资格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按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本人退役证。
(三)确认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时,先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再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春季高考考生缴纳考试费用包括知识考试费和技能测试费。仅报考“3+4”转段的考生,只缴纳知识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考试费,无需缴纳技能测试、专业知识考试费。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须缴纳知识考试费和技能测试费。2024年11月12日—16日(每天9:00—18:00)缴纳春季高考报名费、春季高考技能测试费用;2025年4月缴纳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费用。
夏季高考考试费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含听力考试和笔试考试)费,参加夏季高考体育专业测试及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等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缴纳相应的体育专业测试费及艺术类专业统考费。2024年11月12日—16日(每天9:00—18:00)缴纳夏季高考报名费、体育专业测试费和艺术类专业统考费,其他考试费将在等级考试科目选报时一并缴纳。
仅参加单考单招[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在2024年11月12日—16日(每天9:00—18:00)仅缴纳报名费,无需缴纳统一考试费,其相应考试费用按照主考负责单位相关要求执行。仅参加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在2024年11月12日—16日(每天9:00—18:00)缴费,其中退役军人考生仅缴纳报名费,其他考生缴纳报名费和技能测试费用,校测考试费等其他费用须到相关招生高校缴纳。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缴上述费用,具体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人员名单为准。
高考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收费文件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并认真核对本人缴费项目,同时报考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需分别缴纳相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四)其他报名须知。
1.少年班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在取得招生高校入围资格后参加夏季高考报名,按照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生高校发放的准考证。少年班考生取得的高考成绩仅用于参加少年班招生录取。
2.香港、澳门高校招生报名。报考香港、澳门招生高校的考生按照夏季高考报名程序办理。
3.体检。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当地组织的高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全者其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体检结果将影响考生录取,考生应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4.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之后,直到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不应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报名地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考生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提交填报信息前,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各项填报信息,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完整准确。考生应规范上传本人报考照片,该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并将生成高考电子档案存入考生档案,务必严肃对待。如考生违反上述要求,信息填报有误、造假或缺失,造成影响高考录取、高校学籍注册、个人档案存在问题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整个招生录取期间,含高考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填报志愿、录取查询等环节,均使用登录密码和反馈给考生的短信验证密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密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盗用考生本人账户和密码,不得干预考生高考报名、密码设置及志愿填报等过程。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
以下特殊考生须在网上信息填报时上传申报和证明材料并进行特殊资格审核,符合多项资格的可依次申报。
(一)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申请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以下类别分别进行登记申报,仅参加单考单招[含保送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特殊教育、技校单招、消防单招、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而不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无须申请。2025年实际执行的具体照顾政策以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考生应确保申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因本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1.烈士子女考生。
(1)申报。烈士子女可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应填写《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烈士子女登记表》),并经毕业学校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烈士子女登记表》、烈士证明或证书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申报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格考生的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应填写《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6,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经就读学校和县级统战部门审核盖章。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华侨或归侨或台湾省籍身份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申报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市级统战部门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符合照顾条件的此类考生,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申报。相关考生应填写《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7,以下简称《退役军人登记表》),并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退役军人登记表》、退役证、自主就业证明或立功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申报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格考生的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1)申报。考生应在网上填报信息时上传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申报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格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以上4类特殊考生材料,如有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完整等问题,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主动联系考生,逐一核实或补充材料,审核完成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上报一份,保留一份(至少保存一年),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申报材料放入考生档案。上报工作安排如下:2025年3月31日前,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山东省2025年春季高考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8)、《山东省2025年夏季高考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各类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区分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各地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其次按照每大类中特殊考生类别分类,并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对证明材料不足或存疑的考生,各地要逐一落实,及时通知考生补充材料;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地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确保考生对结果无异议。
符合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实行四级公示。中学和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别公示本校、本地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名单进行复审后进行第三次公示,中学、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名单进行再次审核,在官方网站公示至2025年底。公示期间,各地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
5.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
6.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7.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军人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此类特殊考生申请、审核与上报工作办法另文通知。
(二)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8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1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10表1),并上传提交本人《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合理便利只在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进行网上申请,考生如需申请多项合理便利应完整勾选申请项目。考生申请的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于考试中提供,未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不予提供。申请春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中提供相应便利;申请夏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包含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在内的夏季高考考试中提供。
该工作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0)办理,市、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据此做好政策解读、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2025年4月1日前报送《残疾人报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报汇总表》(附件10表2),其他材料各市留存备查。
(三)省外高中应届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审核。
具有我省户籍且学籍在省外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夏季高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学籍所在省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学籍证明,并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相关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复审和汇总,并于2025年3月1日前将《山东省2025年夏季高考省外高中应届生学考合格成绩汇总表》(附件11)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等级考试选考科目依据。
(四)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25年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或毕业学校审查盖章。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须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25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5年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3)及相关电子数据、《技能拔尖人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官方网站公示至2025年底。公示期间,各地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六、统一考试科目
春季高考考试科目采用“知识+技能”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仅报考“3+4”转段的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春季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3+4”转段兼报春季高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三科考试外,还要参加所选报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
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自2025年起,我省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与笔试合并举行,听力考试与笔试均安排1次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个科目,考生按规定选择其中3个科目参加考试。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按满分100分计入,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报工作拟于2025年4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组织管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对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级高考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本市实际制定高考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重点事项;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所需设备材料;要严格选聘思想政治过硬、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作为工作人员,提前组织学习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熟练掌握报名系统等;要妥善保管各类报名材料,保存期至少一年。
(三)明确标准,严格审核。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各地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注重加强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四)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邮箱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使考生应知尽知,按时按要求参加高考报名。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晓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