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普通批。分2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1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分专业类别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文章来源: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