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我省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结业生开展。
考试和录取: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命题、考试、阅卷和统分。招生院校的考核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院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考生综合成绩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